种子商标要求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23日颁布5438+0)、《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2006年2月26日颁布5438+0)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本标准对农作物种子标签的标注内容、制作要求和使用监管作了进一步的规范、指导和示范。目的:规范农作物种子标签的标注、制作和使用,引导企业正确标注农作物种子标签,表达质量信息,明确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管。* * 1种子标签概念2标注内容3标注要求4标注形式5种子标签常见违法行为及对策* * 1种子标签概念标签:标注内容和具体图案的文字说明。注1:文字说明是指对标注内容的具体描述,具体图案是指警示标志、认证标志等。注2:对于应当包装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标签是固定在种子包装表面、内外的文字说明和特定图案;对于可以无包装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标签是经营过程中提供的印刷品的文字说明和具体图案。* * * 2标签上应标注的内容2.1应标注的内容2.2特殊情况下应标注的内容2.3应标注的内容* *根据《种子法》第三十五条和《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农作物种子标签上应标注的内容包括:作物类型、种子类型、品种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质量。2.1应该标记什么(1)作物种类是按照植物分类学中确定的种或亚种或变种来标记的。* * (2)种子类别分别按常规种和杂交种标注。属于混血儿,必须标注;属于常规品种的,需按种子世代标注原种和原种,以及良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