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代理人资格的条件如下

法律主观性:

申请商标代理人资格的条件如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65周岁以下,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商标法方面的文章,取得商标代理人资格后拟从事商标代理工作。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商标局核准: (一)具有法学研究生学历,从事商标注册或者商标管理工作五年以上;(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商标法教学研究或者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十年以上;(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商标注册工作八年以上或者从事商标管理工作十年以上,或者在商标管理部门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五年以上。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商标代理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第八十六条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有关申请文件,应当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并由相关商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