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关于版权的标志
1 ?著作权所有
2 ?注册的
3 T.M .商标
商标在国外商标中很常见。是英文trade mark的缩写,中文意思是“商业标记”,所以TM就是“商标”的意思。它的作用是告诉人们,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是这个商品或服务的商标,而不是名称或广告。而“R”是英文“register”的缩写,中文意思是“注册”。当一种商品或服务被标上这种标志时,它告诉人们,它所标记的图形或文字不仅是商标,而且是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使用。现在你知道TM和R的区别了吧,“TM”是商标标识,“R”是注册商标标识。两者受法律保护的TM版权不同。
r《注册商标普遍版权公约》是一项保护作品的国际公约。它于1952年9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主持下在日内瓦签署,并于1955年9月生效。于7月1971修订,修订后的公约于7月1974日生效。《公约》不允许缔约国对某些条款提出保留。该公约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管理,成员国无需缴纳会费。1992 10 10月30日,中国成为公约成员国。
受本公约保护的作品版权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和学术。坚持了国民待遇和独立保护的原则。对于版权保护需要一定手续的国家,《世界版权公约》规定,只要作品标有符号“C”(英文“Copyright”一词的第一个字母),并注明著作权人姓名和初版年份,即视为履行了手续。
《公约》由7个实质性条款和14个行政性条款组成。其核心是C条款的规定,即作品的国际保护要求如下:在作品每一复制品的适当地方印有作者姓名、首版出版日期和符号C。一个缔约国承认其他缔约国的作品的版权,只要它符合这一要求。该公约的主要内容是:
1,保护工程范围。对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应给予充分和有效的保护,保护范围应由各缔约国确定。
2.非自动保护原理。要求在已发表的作品上有一定的版权标记,即必须标注“版权保留”以示保护。
3.保护期。作品的保护期定为作者一生加上他死后25年或他首次发表后25年。
4.没有追溯条款。《公约》没有明确保护作者的身份权,也没有追溯效力。
5.以国民待遇为原则。《国民待遇公约》的规定比《伯尔尼公约》简单得多。但总的来说,也考虑到了作者的国籍和作品的国籍。《公约》第二条和1971两个议定书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可以概括为:一个成员国国民已发表的作品,无论在何处发表,在各成员国享有同等保护;作品的第一版首次在一成员国出版的,无论作者是否为该成员国的国民,均享有与该成员国给予其国民的已出版作品同等的保护;成员国国民的未出版作品在各成员国享有与其本国国民的未出版作品同样的保护。这里提到的“国民”也可能包括居住在成员国的外国居民。
6.作者享有的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和翻译权;翻译,或者享受一般著作权一样的保护,或者出版7年后按法律承诺制处理,要么。
7.如与《伯尔尼公约》的规定有冲突,以《伯尔尼公约》为准;如果与美洲国家之间已经签署或将要签署的双边或多边协议的条款相冲突,新签署的协议或公约应适用于参加《世界版权公约》的拉丁美洲国家;此外,各国之间达成的协议,如与《世界版权公约》有冲突,以《世界版权公约》为准。
《公约》没有对作者的精神权利(或称“人身权”)提供一般性保护,但其中的“发展中国家优惠条款”包含了禁止篡改他人作品、作者有权收回已进入市场的作品等条款,相当于保护精神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