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电器三包服务?

电器三包服务是三包条款,具体如下:

1,不具备产品应有的性能,无事先说明;

2、不符合产品标准明示采用的要求;

3、不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质量状况的;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其他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的;

5.该产品维修两次后无法正常使用。

卖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不能保证三包的,不得销售列入目录的产品;

2.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鉴定要求的,不准销售;

4.产品销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维修事项、三包方式和修理单位,并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询问和投诉并提供服务。

综上所述,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销售的商品实行“包退、包换、包修”的简称。是指在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的一定时期内,由卖方对买方购买的商品承担责任的一种信用担保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商品或服务。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消费者在选择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选择。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诚实信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