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申请补正通知书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的回复是申请人和代理人都应该重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申请的审查进程,甚至可能导致申请无效。因此,回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用打印机将更正的内容打印在《商标注册申请更正通知书》的相应位置。(二)需要删除商品或服务的,应标明“同意删除”字样,以确认删除。(三)更正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限定在原要求更正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应范围内,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增加。(四)修改后的商品或服务应与修改前的商品或服务相对应,以便于继续审查。(5)如有多处更正,无法在更正通知书中写明,可直接加附页(A4纸),在更正栏注明“附页”或“见附页”字样较为稳妥。(6)如果退回空白补正通知书,商标局将认为申请人或代理人放弃该项目。(七)代理机构的印章应统一位于更正内容的右下方,印章不得覆盖更正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