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
如果我简单总结一下,我总结如下:
1,养兵练兵
2.刺激商业。
3、改变官制,整个官僚体系。
4.学习西方法律。
如果是详细的,我查了资料:
招募和训练士兵
编练“新军”是清政府“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清政府投入了巨大的财力,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1901 8月29日,清政府下令全国停止武举科举。11年9月,各省奉命模仿北洋、两江建武备学堂。12年9月,全国各省奉命裁减旧军,编练“常备军”。“新军”的编训工作已在全国铺开。
为了在全国推行编练“新军”的计划,清政府于1903 12.4设立了训练处,任命义隆总理训练事务,清亲王袁世凯为会议训练部长,铁良为助理。练兵处的实权在袁世凯手里。清政府还命令各省设立训练所,为省领导训练“新军”机构。
1904年9月,训练部和兵部授权在全国36个城镇进行“新军”训练,颁布了《陆军学校办法》。
1906 165438+10月7日,清政府将兵部改为陆军部,将训练部并入其中,以铁良为尚书,统一指挥全国“新军”。
1907年8月,陆军部制定了一个庞大的计划,在全国范围内编练“新军”36个镇。计划用2-5年时间,在除冯静恩4、四川3外的各省编制培训1-2个镇。但直到清朝灭亡,只有14镇、18混协和4标、1镇的禁卫军编制,约有16万人。
清政府推行“新政”,训练“新军”。但训练需要巨额资金,因此提高薪水成为晚清统治者的另一项“重要政策”。为了加薪,清政府不惜找借口,多方搜刮。
1902起,交易口岸征收印花税,湖广征收房捐、铺捐;1903,吉林收窑捐、车捐;在其他地方,牛捐、马捐、盐商捐、士绅富户捐,还有户籍税、丁税等。同时,税率也是随意提高的,有的是住建部决定在全国公开提高税率,有的是地方政府随意提高,允许地方官员自己加税。这样的“涨薪”造成了财税混乱和腐败猖獗,给劳动人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灾难。
商震·施立
1903年9月7日,清政府设立商务部,提倡官商兴办工商企业。接着颁布了一系列奖励行业的工商法规和措施,如:《大清商法》、《商会章程》、《简明铁路章程》、《奖励中国公司章程》、《矿业公司章程》、《公司登记章程》、《试点银行章程》等。这些章程规定,允许自由发展工业,奖励创办工商企业,鼓励组织商会。这些规定和做法有利于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繁荣。
1906年,财政部颁布了清理财政的六项明确措施,负责统一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的收支,协调外债的举借和偿还,考核各省银行,规定各省逾期报款的处罚。教育大臣宰泽也是负责监督盐务的大臣,掌管国家盐务署行政人员权利的落实,讨论1902中英商业协议中的免税增税条款。现代财政预算的构成方面,1907福州道钦差顾问赵请中央制定国家预算。最后,清廷于1910年首次编制了第一份国家预算。
1910年颁布《国家货币规则》第二十四条,绘制银币和铜币的重量和成色。但由于当时流通的旧币总价值达到15亿以上,回收的财政成本超出了政府的承受能力。最后清廷需要在4月19115支付。
1900-1905期间,铁路整体发展3200里。除了全长201km的京张铁路由中国承建外,其余铁路均由外国以部分股份承建。
废除科举办学校
清政府“新政”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废除科举,兴办学校,派遣留学生。
1901年9月4日,清政府下令将各省会书院改为大学堂,各省会及直隶州改为中学,各县改为小学,并多设学堂。65438年2月5日,科举奖状条例颁布,规定学校毕业生经考试可生为进士、举人、龚升。
1902 2月13公布促进学校的措施。15年8月,詹姆斯国王学校章程颁布。
1904,65438+10,13年6月3日颁布了《校规修订案》,详细规定了各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并要求以政令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与普通学校并行的是专业教育,包括师范学校和各种工业学校,在学制上自成体系,建立完整的学校体系。
1905年9月2日,光绪皇帝召见袁世凯、张之洞,停止科举,设立学堂折子,并下令“停止科举广学”,最终废除了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使科举与学校教育彻底脱钩。65438年2月6日,清廷颁布法令,设立学部,是我国专门处理学校事务的机构。清政府在推行“新政”的过程中,把“奖励游学”和“改学停科举”放在一起,要求各省集资送学生出国留学,并注重专门学习。对于研究生,将分别授予进士、举人等背景。自费出国留学者与派学生同等对待。
为了统一管理留学生工作,清政府分别于6月1902、6月31和6月1906、6月2日派总监赴日本和欧洲。
1903 10清政府颁布《留学毕业生奖励条例》,规定凡日本普通中学毕业五年并取得优异文凭的在华日本留学生,均给予八公学出身;从文部科学省直属高等院校和同等学力工业学校毕业满三年并取得优秀文凭者,给予举人出身;在专科某一科或几科,毕业后有选修科目或普通文凭者,给予进士出身;国立大学或同等学力官校毕业三年,取得学士学位者,赐翰林背景;五年毕业拿到博士学位的,除了出身,还会升翰林。起初,洋务运动期间,大部分留学生都打算去英美法等国留学。但由于庚子赔款后政府财政吃紧,清末改革时,大部分留学生都计划去日本留学。到1907,日本留学总人数达到15000人。
改变官制,整顿官管。
改革官制是清政府“新政”的重要内容,包括“裁冗”、“减官”、“停捐”,并对统治机构进行一些变革。
1901年7月24日,清政府撤销了国务总理府,设立外务部,是当时六个部类中的第一个。
1902年2月24日,河东巡抚被免职,事务移交河南巡抚。3月6日,詹士和斯通被撤职。
9月7日,1903,商务部成立。
1904 12月12,云南、湖北两省巡抚被革职,云南、贵州、湖广巡抚主政。
1905年9月4日,奉天知府被革职,巡抚主政;削冯天福成,改东三省学政。
设置巡逻部门。设署裁国子监。清政府除了削减和增设行政机构外,还下令“停捐”、“削恶规”、“定公费”
1901 09年9月19日,清政府宣布停止向实职官员申报捐款。
1905 7月18宣布停止向武直捐款。
学习西方法律制度。
1901年1月,清廷发函改革。次年5月13日,一道“圣旨”下达:“现在,贸易谈判好处多多。笔者派沈家本和吴根据谈判情况并考虑到各国法律,对现行的各项法规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修改,并提出了妥善的建议。服役期间,中外交通会有一个很好的治理。”中国法制现代化由此起步,几经周折,直至20世纪末。但基本框架是在清末新政时期奠定的。1903以来,奖励公司章程、试点商标注册章程、商事通则、公司法、破产法、各级审判法院章程、法官考试细则、集会结社法等相继出台。影响最深远的是《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刑法》、《民法草案》三部总结性法律,分别在程序法和实体法领域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虽然由于辛亥革命的爆发,人民法来不及审议、颁布和实施,但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政府都继承了这三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