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查找糖果标签和标识以及糖果执行标准。

糖果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糖果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规则GB 12517.2-90糖果的检验、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糖果、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的检验分类、抽样方法、检验方法、判定和复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和条件。本标准适用于硬糖、夹心糖果、烤焦糖果、充气糖果、凝胶糖果、抛光糖果、胶基糖果、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

2参考标准GB 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9678糖果卫生标准GB 12517.1糖果检验方法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例行检验)。产品出厂时必须进行检验,综合评定产品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4取样方法

4.1抽样比例以同一品种每批产品生产的包装数作为检验件数(指2.5kg以上的包装),根据抽样比例表(见表1)从检验件数中确定检验件数。表1

每批生产的包装数量

采集的样本数量

低于200

201~800

801~1800

1801~3 200

3201以上

4.2从抽样数量中随机抽取两个最小单位的包装进行质量检验。

4.3从样品数量中随机抽取1个样品,按四分法取200g作为样品。其中100g样品按照GB 12517.1进行理化指标检测。此外,100g(凡不足20粒者应以20粒填充)应进行感官指标检测。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 9678进行。

5检验方法

5.1生产厂家的产品应符合标准,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要求。成品出厂前必须经质检部门按标准检验,并在大包装上加盖检验合格证。

5.2理化项目和感官项目为每批产品的出厂检验项目,其中脂肪和蛋白质为型式检验项目。健康指标是型式检验项目。

6判断和复查规则

6.1如有一项卫生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2如果一个或多个检验样品(不包括卫生要求)不符合相关标准,可采用双倍取样进行复验。如果样品仍不符合标准,该批产品将被判定为不合格。

6.3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报告后15天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检,判断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7个标志

7.1糖果的最小单位包装应标注,应符合GB 7718的要求。

7.2标识应标明:a .产品名称;b .配料;c .体重;d .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e .批号;f .生产日期;g .保质期;h .产品标准代码;一、商标。

7.3各种大包装应标有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地址、毛重、小包装样式以及防晒、防雨标志。

7.4各种项目的表示方法

7.4.1产品名称必须是显示糖果真实属性的名称。

7.4.2配料应按剂量顺序排列。糖:白糖、淀粉糖浆(液态葡萄糖、麦芽糖等。)和转化糖浆。食品添加剂:应使用GB 2760允许的添加剂,可注入乳化剂、发泡剂、酸味剂、着色剂等。或有固有名称,如食用磷脂、明胶、柠檬酸、食用色素等。糖和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原料:所用的油应标明为可可脂、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物油、动物油或奶油。巧克力要标注可可脂含量。

7.4.3重量内装物的重量应以克或千克为单位清楚标明。

7.4.4其他项目应按GB 7718表示。

8包装

8.1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质量规范和卫生要求。

8.2包装有多种形式,如散包装、卷装包装、可视化包装、袋装、盒装或罐装包装。

8.3任何包装形式均应密封,以保证产品不变形、不损坏,并能在保质期内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9运输

9.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该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和质量。

9.2运输过程中,必须防热防潮。

9.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和重压,防止包装破损和产品变形。如有损坏,应及时封存。

9.4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长时间露天堆放,或直接放置在地面上,以免受潮。

10存储

10.1仓库堆放要有垫架,堆放整齐,不靠墙,不要太高,防止变形。仓库还应具备良好的通风、保温和防潮条件。仓库内的温度应低于25℃,相对湿度应低于75%。在雨季,要特别注意存放,仓库里不要存放有异味的物品。

10.2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保质期不得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