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波兰商标的轮廓是什么?

1.波兰现行商标法于1985 1颁布,并于1985年7月1日生效。过渡条款:旧法(1963年3月28日)赋予的权利仍然有效。新法的规定适用于7月1985之后结案的商标相关法律行为。使用规定仅适用于7月1985之后注册的商标;

2.波兰采用在先注册的商标保护原则,但授予第一个使用人某些权利;

3.波兰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

4.波兰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进行商标注册;

5.波兰加入的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和组织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

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分别于19918年3月加入马德里协定,1997年3月4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均为协定成员。

6.国家英文缩写:PL;

7.官方语言是波兰语;

8.多品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