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司简介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在沙头角保税区建厂,初期面积33000㎡,1997年购买的1南楼,总面积达到53000㎡。它是唯冠集团的核心工厂,拥有显示器的R&D和制造,以及塑料注塑、涂装、自动插件等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和生产技术。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最早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根据MIC的统计,2002年唯冠集团的显示器销量排名世界第五。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的商标。2001,唯冠国际的子公司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了两类iPad商标。

2006年,当苹果开始计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的商标权属于唯冠。2009年,苹果与唯冠达成协议,唯冠台北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将iPad的全球商标转让给苹果。

但唯冠深圳表示,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并未包含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深圳唯冠是iPad在中国大陆商标权的所有人,唯冠台北公司无权出售,因此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不属于苹果公司。

为此,苹果公司和英国IP应用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P公司)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苹果公司诉称,2009年2月23日,65438+2009,唯冠国际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杨荣山授权麦签署相关协议,将10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公司,包括在中国的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3.5万英镑购买iPad商标的全部权益,随后英国IP公司以6.5438+万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苹果公司。

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第1530557号“iPad”和第1682310号“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商标权属问题的调查费、律师费等损失人民币400万元。深圳中院于2010年4月9日受理此案,并于2月23日、8月21日、6月18日三次开庭。20111 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和IP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45600元,由两原告负担。

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欲商业取得他人商标,应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应依照我国法律与商标所有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本案中,商标转让合同是原告IP公司与唯冠电子有限公司签订的,与被告的表见代理关系也不成立。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2012 02 17,唯冠在北京召开媒体说明会。唯冠透露,苹果通过欺诈手段获得iPad的海外商标权,唯冠从未出售过大陆iPad的商标权。唯冠商标案诉讼顾问李肃表示,目前正在委托美国律师,最快将在一个月内起诉苹果欺诈,预计索赔至少20亿美元。

另据消息,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今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和君创业总裁李肃近日所说的“在美国起诉苹果,索赔20亿美元”并不代表深圳唯冠的观点。他已经雇佣了一家新的公共关系公司向外界发布信息。

黄创业副总裁今日表示,“杨荣山个人受港院禁令约束,发布我们代表他个人与创业是正确的。”他表示,和君创业将暂时不再发布有关深圳唯冠与苹果之间诉讼的信息。

2012 2月17日,深圳唯冠北京发布会,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在发布会上表示,苹果公司利用英国IP公司购买iPad商标权,将在美国起诉苹果公司索赔20亿美元。和君创投是深圳唯冠八家银行的债权人指定的重组顾问,也是iPad商标诉讼公关的总协调公司。

杨荣山今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李肃所说的并不代表深圳唯冠。我们现在已经找了一家公关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他还指出,所谓654.38+00亿美元、20亿美元、4亿美元有具体数字的赔偿,并不是深圳唯冠的看法。

杨荣山向媒体承认,iPad商标权纠纷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和解。“iPad商标的价值不是唯冠创造的,我们不会对苹果狮子大开口。”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透露,惠州中院已对“唯冠诉惠州苹果经销商iPad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深圳顺电连锁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构成侵权,禁止其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据了解,这是iPad商标纠纷中,法院首次认定国内苹果经销商侵权。

唯冠申请破产清算iPad商标案或将中止。

2012-03-02正当美国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大陆陷入iPad商标归属纠纷之际,记者昨日从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获悉,一项针对深圳唯冠的破产清算申请即将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旦法院判决深圳唯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两家公司关于iPad商标归属的诉讼也将中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破产申请进行了逾期审查。陈毅律师表示,2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出《关于尽快受理破产申请的请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一旦法院决定受理这一申请,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公司之间的iPad商标诉讼将依法中止。只有在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的财产后,诉讼才能继续。

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

2012年7月2日,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披露,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本案调解协议于2012年6月25日生效。2012年6月28日,苹果公司向本案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今天,深圳中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一份裁定书和《协助执行转让涉案IPAD商标给苹果公司通知书》。

据悉,2065438+2002年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日前,苹果公司已根据调解书要求,将6000万美元汇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于6月28日向本案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关于涉案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这意味着苹果公司成功解决了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