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卷烟商标是驰名商标!~!!!

楼主的问题足够法学领域的学者做一个专题,有害健康的东西是否有申请驰名商标的权利很好。

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香烟不仅仅是有害健康。所有有辐射的产品,比如空调,电脑,对人体都有一定程度的伤害,但没有香烟那么恶心。但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喜欢抽烟。作为一种爱好,在烟盒上写“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是没有用的。法律没有规定自杀或者自残的人有罪,所以吸烟或者不吸烟只是一种道德行为,法律没有禁止。从这个角度来说,香烟虽然有害健康,但也只是一种商品。作为一种商品,人们有权知道哪个品牌更好,在口味上,在原料上,在是否有刺激性上。这是人民的选择。

至于三鹿,本身就是一种奶粉。在申请驰名商标之前,它可能已经分了账,然后就疯了,做了一些不可思议的蠢事。没必要比较。抽烟的人知道香烟的危害还买,知道有毒奶粉的人不会买。这就是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