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克和梅赛德斯的区别,同样是奔驰!
戴克:即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
奔驰:即Mercedes-Benz(梅赛德斯-奔驰)
汽车之父卡尔-奔驰于1885年创立奔驰汽车公司,次年发明世界第一辆汽车.同年戈特利布·戴姆勒也发明出了他的第一辆四轮汽车1890年6月,戴姆勒汽车公司成立(DMG),梅巴赫设计了第一台直列4缸四冲程发动机。1901年4月,戴姆勒汽车公司制造的第一辆现代轿车梅赛德斯。 1902年10月,戴姆勒获得了“梅赛德斯”法定使用权,并将“梅塞德斯”作为其新的商标。1909年6月戴姆勒公司登记了三叉星做为轿车的标志,象征着陆上、水上和空中的机械化。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个圆圈,在圆的上方镶嵌了4个小星,下面有梅赛德“Mercedes”字样。“梅赛德斯”是幸福的意思,意为戴姆勒生产的汽车将为车主们带来幸福。 戴姆勒于1909年为三星标志申请专利权.
1926年戴姆勒公司和奔驰公司合并,成立了在汽车史上举足轻重的戴姆勒-奔驰公司(Daimler-Benz),从此他们生产的所有汽车都命名为“梅赛德斯-奔驰Mercedes-Benz”。在这之后,1931年又成立了其全资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公司.
1998年戴姆勒·奔驰公司以360亿美元收购美国第三大汽车公司克莱斯勒并与其合并成立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
戴姆勒-克莱斯勒的轿车品牌包括迈巴赫、梅赛德斯-奔驰、克莱斯勒、吉普 、道奇和smart(精灵); 戴姆勒-克莱斯勒旗下的戴姆勒-克莱斯勒服务集团提供汽车金融以及其他的汽车服务。
2007年7月戴姆勒-克莱斯勒集团以74亿美元的价格,将旗下克莱斯勒公司中80.1%的股份出售给美国瑟伯勒斯(Cerberus)资本管理公司。此项交易意味着戴姆勒与克莱斯勒之间长达9年的“联姻”行将结束。 10月4日,戴姆勒-克莱斯勒正式完成分拆程序,在通过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后,其正式更名为戴姆勒股份公司,并继续拥有克莱斯勒公司余下19.9%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