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丝带的名人

"注册姚明织带企业的名字费了好大劲."姚明回忆:因为NBA巨星姚明的知名度,厦门工商部门不敢轻易核准厦门姚明的名称申请,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后才获准。

姚明织带在申请企业名称核准的同时,还申请了第26类使用的“姚明”商标。“这个时间比“姚队”在5438年6月+2006年2月提交的相关申请早了一年多。而且我们只申请注册丝带相关的商标类别,无意做名人。”姚明强调。

尽管如此,随着NBA巨星姚明知名度的不断提高,2007年6月5438+065438+10月,国家商标局驳回了姚明丝带的注册申请,理由是“姚明是我国著名篮球运动员,知名度高。”。

但姚明织带并未气馁,在近一个月后,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相比第一次申请,姚明织带这次有了新帮手——其工厂所在地集美区政府。为了帮助姚明织带拿下“姚明”商标,2008年6月5438+10月,集美区市政府通过厦门市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文件,强调“姚明”商标在织带行业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成为国内织带行业第一品牌。希望国家商标局充分考虑上述特殊情况,给予企业最大支持。

去年2月,65438,国家商标委员会通过了对姚明商标复审申请的初步审定,并于今年4月20日发布了相关公告。

两个“姚明”谁有机会赢?

据了解,在“姚明”商标公告的法定期限内,如果无人提出异议,厦门姚明将如愿以偿。但如果有人提出异议且理由成立,厦门姚明的注册申请将被发回国家商标委员会重审。另外,如果一方不服国家商标委员会的裁定,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终审判决。

“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姚明织带何时能合法使用‘姚明’商标还是未知数。”邱爱民表示: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姚明织带很有可能拿下“姚明”商标的使用权。

据邱爱民介绍,其实在国家商标委对“姚明”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复审时,就已经有了结论。结论是,虽然申请商标与篮球明星姚明的姓名相同,但申请商标“姚明”是申请人自己的姓名,是申请人商业名称的名称,可以证明申请商标本身具有合法来源。

其次,姚明织带申请的“姚明”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篮球明星姚明的运动生涯无关,如运动服、运动鞋等,因此消费者一般不容易将申请人的商品误认为是篮球明星姚明代言的商品或与明星本人关系密切的商品,从而误导消费者,对篮球明星姚明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再次,姚明织带在厦门生产的“花边、绳编工艺品、针”等产品,其指定产品如丝带、花边、垫肩等一般为辅助产品,多为服装或工艺品企业采购的中间产品,不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而且都是时尚度不高的小商品,明星效应一般不影响消费者对此类商品的实际购买行为。

“就算把厦门姚明的注册申请发回国家商标委员会重审,也没什么。我们可以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姚明织带董事长姚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