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延长期是6个月还是12个月?我在视频里看到2015已经改成12个月了。哪个是对的?
根据新《商标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从该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
与旧法相比,商标局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续展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到期后的宽限期仍为6个月。
与旧法相比,商标局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续展时间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到期后的宽限期仍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