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需要摊销吗?
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不需要摊销。
持作出售的无形资产如下:
1.企业已作出处置该无形资产的决议;
2.企业已与受让方签订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理实体,所以表现为某种法律权利或技术。但无形资产在会计上通常是狭义的理解,即专利权、商标权称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一些法律权利或技术。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无形资产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法律、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期限较短的原则摊销;法律未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合同或企业声明中未规定的或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65,438+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