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

现在国家对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民法典也出台了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和赔偿的相关规定,但是你知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吗?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和相关内容。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1,人身伤害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含继续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2.财产损失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包括五个方面:

(1)从损坏到恢复期间服务功能丧失造成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破坏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和评估费用;

(四)清除污染和恢复生态环境的费用;

(五)为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2.他人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的;

3.污染环境的行为与他人的人身权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第三,环境污染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和程度,以及行为在损害后果中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程度。

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点是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无论污染者是否有过错,都应当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免除包括: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

2、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了损害后果,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但仍不能避免损害的发生。

以上是我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法律知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从生态环境受到损害到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造成的损失,以及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