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如何知道商标评审申请已经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商标评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当事人的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制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退回全部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