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可以找到关于商标驳回的信息?
从商标驳回的理由来看,商标驳回可以分为绝对驳回理由和相对驳回理由。相对拒绝的原因基本上有两个。一种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即原则上不得注册为商标,但使用后可以注册为商标,形成了较强的显著性,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辨认。在另一种情况下,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商标完全或部分相似或跨类别相似。如果你的商标涉及上述绝对驳回或相对驳回的任何一个理由,都会被驳回。在绝对反驳的情况下,我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遇到相对驳回理由,个人认为理由有点勉强,要及时申请驳回再审,依法穷尽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争取。
以上部分绝对驳回理由可以申请复审,部分相对驳回理由永远无法申请复审,需要尽快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专业商标代理人。对于专业代理人在综合核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后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和复审的,一般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晰);
(3)申请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4)商标审查委托书;
(5)所有相关资料、照片、合同等的复印件。申请商标的“突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