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1)中国商标协会团体会员

1.普通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人民币5000元;

2.主管单位每年支付人民币2万元;

3.执行董事单位每年支付人民币5万元;

4.副总单位每年十万元。

(2)个人成员

个人会员暂不缴费。

第二,会费的收取

会费是协会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位都有缴纳会费的义务。

(1)会费的会计年度为10月的1至2月的1。协会会员每年6月65438+10月1至2月65438+2月31缴纳会费,并汇入协会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获准加入本会的新会员,应在收到入会通知之日起15日内,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年度会费。

(3)会员未缴纳会费的,按照《中国商标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监督商品或者服务能力的组织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记。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