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撤销后多久申请?

商标被撤销后,可以随时重新申请。但是,撤销后一年内,不得对与被撤销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对与其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

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标识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就同一种商品以同一商标在中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根据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作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逾期未提交书面声明或者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