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能强行收购娃哈哈的背景及原因

1987年,宗从两名退休教师入手,借款14万元。到1996,娃哈哈经过几次投资收购,产值过亿,已经初具规模。带着“市场换技术”的美好愿望,宗选择了战略性地引进世界饮料巨头达能。

1996、娃哈哈、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合资成立五家公司,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产品,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

娃哈哈持股49%。亚洲金融风暴后,百富勤将股份出售给达能,达能跃升至565,438+0%的控股地位。

虽然达能持有合资公司565,438+0%的股权,但整个娃哈哈集团的经营生产决策权都集中在宗手中。在与达能近10年的合作中,宗凭借其在娃哈哈多年积累的威望和强硬作风,一直牢牢掌控着娃哈哈。达能曾派出经理和营销总监,但都被宗赶走。据悉,在与达能合作之初,宗与达能的“契约四章”就是宗强硬作风的最好体现:

第一,品牌不变;第二,董事长职位不变;三是退休工人待遇不变;第四,不允许辞退45岁以上的员工。

当时达能立即提出将娃哈哈的商标权转让给其合资公司,但遭到国家商标局的拒绝,于是双方后来签订了商标使用合同。

让宗没想到的是,合同中一个看似不经意的条款,让娃哈哈陷入了今天的被动。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中国今后可以在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中使用(娃哈哈)商标,这些产品项目已提交娃哈哈及其合资公司董事会审议……”这个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娃哈哈想要使用自己的商标生产和销售产品,需要得到达能或者与其合资的企业的批准。自10以来,娃哈哈先后与达能成立了39家合资公司,占娃哈哈集团下属公司总数的39%。

合资后,双方合作并不愉快。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企业实力的迅速增强、产品营销网络的完善和产品形象的普及,娃哈哈急需通过扩大规模和跨区域设厂来扩大产能。但达能在很多问题上与娃哈哈意见相左,比如投资建厂。比如,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完成企业产品在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布局,娃哈哈的决策层希望参与西部大开发、对口支援革命老区、国家贫困地区、三峡库区建设等项目。然而,达能不愿意投资,因为担心这些地区的消费能力。因为是合资,达能不愿意投资,娃哈哈不可能自己投资。双方发生了尖锐的矛盾。

此时,达能收购了娃哈哈当时最大的竞争对手乐百氏。这让宗后卿隐隐约约感到不安。意识到与达能的合作不仅没有产生积极意义,甚至限制了娃哈哈的发展,宗与中方决策团队在1999讨论决定,成立一个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集团。这些公司大多建立在西部地区、对口支援的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地区、三峡库区等达能最初不愿意投资的地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到2006年,这些公司的总资产已达56亿元,当年利润达6543.8+0.4亿元。

或许正是良好的业绩让达能吃醋。几年后,达能突然要求强制收购这些由娃哈哈员工出资参股公司设立、与达能没有合资关系的公司,理由是娃哈哈集团在商标使用合同中“不得允许除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方”。

5438年6月+2006年2月,达能与娃哈哈签约,收购其余非合资公司。但三个月后,宗出尔反尔,为了脱离原合资公司的渠道,销售非合资公司的产品,决定另设销售公司。

2007年4月8日,宗披露了达能强行收购娃哈哈的内幕。娃哈哈和达能的矛盾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