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起诉梨商标侵权案,和解了。水果商标以后可以不用了吗?
这肯定是不可能的。其实双方好像达成了调解意见,就是对方修改了梨形图标,看起来没有太多重叠。
在这种情况下,在外界看来,就是苹果有些欺小了。毕竟两家公司没有可比性。而且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也不一样。有些就像以前的海底捞和河底捞,感觉这个官司是浪费司法资源。
目前看来,对方达成和解的唯一条件就是修改商标标识,尽量不要看起来太像,以免下一次纠纷。
毫无疑问,对于公司创业者来说,需要吸取这个教训,在以后设计水果商标的时候做出很大的改变。不要完全雷同,否则可能会被官司委屈,显然不划算。
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在逐渐提高,尤其是厂家,对商标非常重视。当他们发现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就会选择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水果商标。
也是因为雷电有很大的相似性,容易成为重灾区。在这方面,运营商一定要重视,尽量区分两者,千万不要犯同样的错误。这个案例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警示,就像海底捞、河中捞一样。
这方面一定要足够重视,对于logo商标的注册权和涉及的领域一定要警惕,这样才能从根源上解决一些问题,这方面会提高logo店铺的创新和内容的含量。
这个案例其实并不是强调水果商标以后不能用了。其实除了水果,动物商标现在也广泛使用,但是很多企业在使用的时候也是有区分的。就像伊利和蒙牛都是乳制品,但是两家的商标完全不一样。自然也就没必要打官司浪费司法资源了。对于同行公司来说,也会很有启发,可能会变成良性竞争。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