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裁定中的文本错误

处理法院判决和裁定错误的措施:

1.其他各级法院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错误,认为有必要重新审判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自己作出的判决、裁定进行错误的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发回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将新的审判结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3.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发回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可以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使其纠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