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放的综合消费券在哪个商场能用?
沈阳市发放的综合消费券可以在大润发超市、沃尔玛超市、开心农场超市、华润万家超市、新隆嘉远洋水果店、宜家商场等等多个百货店、超市、果蔬生鲜店、便利店、服饰箱包鞋店、数码产品店使用。
沈阳市在疫情期间依据市商务局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商业消费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4至6月份全市范围内开展“惠民消费季”活动,推出政策措施和主题活动面向全市居民发放3000万元消费券。
扩展资料:
一、沈阳市综合消费券三期发放明细:
1、第一期于4月10日发放,总额1000万元,其中餐饮消费券500万元,综合消费券500万元,***20万份;
2、第二期计划于4月20日发放,总额1000万元,其中餐饮消费券500万元,综合消费券500万元,***20万份;
3、第三期计划于4月30日发放,均为餐饮消费券,发放基础额度1000万元,前两期未消费使用的消费券退款金额自动转入第三期。
二、沈阳市消费券类别:
1、居民消费券,沈阳市辖区线下实体餐饮、零售企业使用,不包括面对面转账个人商家,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该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可同时享受企业其他优惠活动。
2、餐饮消费券,可用于全市6.3万家快餐、正餐、小吃、甜品冷饮、糕点面包、酒吧、咖啡馆等7个业态和品类的实体餐饮企业。
3、综合消费券,除可用于上述餐饮消费外,还可用于7.6万家百货店、超市、果蔬生鲜店、便利店、服饰箱包鞋店、数码产品店、母婴玩具店、家具及床上用品店、粮油米面店等14个业态和品类的实体零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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