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铺被诉商标侵权怎么办?
金典商标为您解答:
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应当从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表现上予以纠正。不做侵权,第一反应就是停止侵权。
1.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扰、阻碍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在其许可下将变更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
3.停止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向供货方说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需要销售者的主观认识。
4.停止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
5.停止继续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对《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对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和制止,包括:
1.停止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记作为商品名称和装潢,停止误导公众;
2.停止为故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储存、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3.停止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或者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用;
4.停止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通过该域名进行与商品交易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