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商标交易有哪些风险吗?

说到商标,对于很多人来说,办理商标转让、许可等交易似乎很容易,但实际上,我们在商标交易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风险。只有了解这些风险,才能有效规避。

作为知识产权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交易有多种形式。除了商标转让、许可和质押之外,在企业并购、OEM/ODM、合资、特许经营等商业活动中还可能存在商标交易。不同形式的商标交易有各自不同的风险,但也有一些相似之处。在此,掌柜从风险调查的角度,列举一些商标交易中可能存在的常见风险,以提醒企业防止出现令人遗憾甚至后悔的结果,或者将疏忽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01商标被核准注册了吗?

如果交易的商标根本没有注册,或者到期没有及时续展,或者被依法撤销、无效,就没有合法的商标专用权,任何人都有机会使用该商标,甚至被他人注册,从而阻碍了他从商标交易中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权利。当然,假设未注册或未注册商标是驰名商标或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和外观(包装、装潢),你仍然可以享受《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但要主张驰名商标或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或外观,并不容易。

商标还在申请注册吗?

这是上一个问题的延续。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商标没有被核准注册,但它可能已经正式申请注册。然而,由于缺乏显著性和侵犯在先权利等法律障碍,这种商标可能不会获准注册。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他人使用未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对商标是否应当注册没有特别约定。一方以未注册商标构成欺诈为由主张许可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其实目前很多法院都承认未注册商标可以转让或许可,但这样一来,受让方和被许可方的法律和商业风险都是极大的。所以一定要搞清楚对方的商标注册情况,当然在签合同的时候也要明确交易商标必须是有效的注册商标。因为即使商标最终被核准注册,从商标申请到商标核准注册的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商标异议,让你忙个不停。

03对方是否有权处置商标权?

在搞清楚商标注册的真实性之后,还要了解你打交道的人是否有权处置这个注册商标,他是不是这个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注册人或所有人),或者是权利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或者是被允许分许可的被许可人。如果商标归* * *所有,是否经过* *批准?可以查看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合同、交易授权书,或者查询商标公告、商标网站,了解交易商标的真正所有人是谁,目前谁有权转让、许可或者质押该商标。

商标注册在哪里有效?

商标权的效力具有地域性。在法国注册的商标只在中国有效,在法国注册的商标只在法国有效。如果你想在中国取得一个商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那么你必须确认这个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如果你想用这个商标制造商品,同时出口到欧洲,那么这个商标除了注册之外,还需要在欧洲相关国家注册,否则出口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商标侵权的麻烦。

商标注册什么时候到期?

商标注册是有期限的,我国商标法的有效期是10年。不过,期满后可以续展注册。关键问题是,商标注册即将到期的,有关方面应当督促商标注册人完成续展手续。特别是在转让之前(转让的后续展是受让人自己的事),或者在许可和质押期间,要保证商标注册人的续展注册,以免损害自己的商业权益。

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注册商标一致。

虽然对方商标已经核准注册,但是用于交易的商标是否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一致?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注册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商标(特别是差异较大的商标),不得享有商标专用权。如果不慎购买使用了注册商标,也可能构成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或者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有哪些?

注册商标专用权仅限于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要搞清楚权利人是否超出了核定的使用范围,是否发放了使用许可,是否从事了转让,因为如果他人在权利人超出核定使用范围的那些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就可能导致商标侵权等问题。此外,查看自己需要使用的产品或经营范围是否与对方商标注册中规定的商品或服务一致,查看对方商标注册与自己经营的一致性,也是非常重要的。

08商标的版权归谁所有?

目前,商标的构成要素十分丰富,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色彩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其中的图形、立体标志、声音、文字(如广告语)可能符合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享有著作权的保护。但是,这些商标的版权可能并不在商标权人手中。比如,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约定,他人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属于创作者。因此,如果商标所有人委托他人创作该商标,即使该商标在没有约定所有权的情况下享有著作权,也是“他人之家”的著作权。虽然商标所有人可以根据委托创作的目的继续合法使用自己的商标,但毕竟权利不尽如人意,麻烦产生了。

09商标注册是否符合授权条件?

商标注册需要满足显著性、非功能性、不禁止标志、不侵犯他人权利等一系列授权条件。因此,有必要对交易的商标进行评估,以防止其在未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侵犯他人权利而被宣布无效。比如商标的弱显著性对商标保护的影响很大,弱显著性的商标容易被他人(包括竞争对手)合理使用,难以制止。可见,商标的显著性对商标的保护范围或专用范围影响很大。

10商标是否成为通用名称?

根据2013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准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11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如果通过商标转让、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对方商标的所有权。,为避免日后相关商业商标的存在造成市场混乱,甚至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需要审查对方是否有与交易商标相似的商业商标,并进一步考虑是否有必要将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等这些相关商业商标一并转让。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该条第3款规定:“对容易引起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可以看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作为交易商标和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是商标法中的强制性要求,否则转让会遇到法律障碍。

12是否容忍跨类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商标法并没有要求在不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交易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须一起转让。但是,从商业审慎的角度来看,仍然需要评估哪些类型的相同或相似商标应该一起收购,以避免未来的商业混乱。例如,权利人在12号汽车和28件玩具上分别注册了商标。买汽车上的商标最好一起买玩具上的商标。收购后不要分属两家公司,否则以后玩具车和你的真车在商标使用上会有冲突。

13是否有与商标相同的商号或域名?

为了有效地保护商标,一些企业不仅注册了防御性商标和联合商标,还使商标与商号和域名保持一致。虽然你买了商标,但是人家还是保持和商标一样的字号或者域名,你需要考虑这是不是一个你可以接受的结果?如果上海米奇玩具有限公司把米奇玩具的商标卖给你,但商标卖出去后对方还叫米奇玩具公司,那毕竟是埋伏炸弹。试想一下,如果对方还在做玩具,虽然不能使用“米奇”这个商标,但玩具产品或其包装上仍然醒目地标注着“米奇玩具公司”,消费者会得到明确的区分吗?

14商标的质押有什么限制吗?

假设一个注册商标被质押了,然后转让给你,显然这不是一件好事。因为一旦商标所担保的债务不能清偿,质权人(债权人)有权将商标专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结果,你花钱买的商标,最终会飞到别人的怀里。

15商标有许可约束吗?

除了商标权质押,还有商标和现有许可协议的限制,尤其是独占许可。根据独占许可的特点,除被许可人外,商标所有人不得向第三人发放许可或者自己使用商标。如果已经有了独占许可,就不允许从权利人那里获得第二个商标许可,否则会得到不稳定的许可,享受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很快就会来干涉。如果受让方的商标已经对外许可使用,根据类似“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受让方仍受在先许可的约束,甚至可能出现受让方享有所有权但不能使用的情况(如第三方享有独占许可)。

16这个商标有争议吗?

交易商标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撤销注册或无效等纠纷?如果这些纠纷存在,对方将来可能会完全丧失对该交易商标的所有权,甚至该交易商标的注册也会因为撤销或无效而不复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商标合同纠纷案件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商标注册人没有披露商标纠纷事实,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内容主要围绕商标交易的风险进行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为了更好的避免风险的发生,在买卖商标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毕竟这直接关系到我们自身的利益,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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