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老年人作为公司法人的利与弊
用老人做公司法人的好处是公司有风险,破产后他无力偿还老人,即使付出再多也无能为力。这样即使公司破产,有些债务也不用自己承担了。
用老人做法人的坏处是,法人变更会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很难取得合作公司的信任。建立合作关系等。
原因:
一是规避老赖限制,逃避债务。近年来,国家征信部门、法院等机构加大了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在乘坐飞机、高铁、出国、高消费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督促其履行法律责任。
有的企业为了规避老赖的限制,主动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更换为老年人,而企业实际控制人则达到了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目的。
二是审批部门把关不到位。我国公司登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应该禁止阿尔茨海默病等部分认知障碍老年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大多数登记部门在变更法人时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要求老年人提供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让老年人顺利成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第三,注册便利措施被滥用。目前,国家提倡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便利化措施,如全程电子化登记、审批无需见面等,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但这些便利措施也容易被不法分子滥用,老年人成为法定代理人更方便,虚假登记现象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