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商标侵权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投诉一般应以书面形式,陈述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的名称、地址、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物品(照片、复印件)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提交书面投诉申请,并附具有效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取得的涉嫌违法的证据或者举报,查处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发生商标权权属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中止案件查处。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