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提供的商标产品是否侵权?

视情况而定,商标侵权有以下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擅自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的形式

1,造假还是造假。

2.恶意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假冒、制造注册商标的商品。

3、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4.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5.其他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从上面可以看出,客户提供的商标所生产的产品是否侵权,需要查看销售的产品是否与对方的商标权相同或近似,属于商标商品,从而确认是否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