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挨打。造假赚钱违法吗?

“3.15消费者权益日”,在央视报道多起企业造假问题的同时,一个职业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职业打假人。

说到打假,也许大多数人还记得曾经的“打假斗士”方,但实际上,方的打假对象一般都是中国国家科研部门和高校的著名教授、研究员,行政领导,以及各界名人。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另一种职业打假人。他们的目标一般是一些制售假货的商家,对于他们来说,打假成了自己的饭碗。

职业打假人先被店主打,后被警察局长打。

据安徽商报3月16报道,3月6日至8日,蚌埠市职业打假人石先生先后9次在五河县东刘集镇华云超市购买过期“双汇”火腿肠等食品,后向超市索赔9000余元。但3月9日,石先生在超市与经营者发生了争执。据他说,他不仅被打了,还有一部手机被对方抢走了。石先生随后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然而,在警察局,石先生遭到了警察局长和一名警察的殴打。

据他介绍,他在东刘集镇华云超市发现,超市销售的“双汇”火腿肠部分过期。于是,从3月6日到8日,我连续9次购买“双汇”美食香肠等商品。

随后,石先生向东刘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举报,索赔9000余元。

3月9日,石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让他来超市咨询。到达超市后,双方发生争执。

石先生说,他在冲突中被三名男子殴打,一部手机被抢走。脖子上出现了几处伤痕,鼻子被擦伤,上衣右口袋被撕破。

当日15: 30左右,东刘集镇派出所出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在派出所,石先生多次要求超市归还手机。超市方认为石先生在敲诈。

民警了解情况后,石先生询问了民警的姓名,没有得到回应,于是石先生拨打了对方制服上的警号。“可能这句话刺激了他(指导演)。”史先生说,所长和另一名警察李打了他。“他抓住我的衣领,把我拉进办公室,坐在椅子上,按我的头,撞我的膝盖,用拳头打我。”

职业打假人是一个怎样的职业?一个单子还是赚400万。

从1995开始,山东人王海开始了中国职业打假之路,成为中国“打假第一人”和“打假”的标志。

一般的职业打假人在打假的过程中经常会使用四种方法:

手段一:向超市索赔,厂家强制赔付。

职业打假人周在沈阳某连锁超市购买了几桶某品牌食用(植物)调和油。购买后,职业打假人没有退还给超市,而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1)判令超市退还其购买产品的货款;(2)责令超市赔偿货款10倍;(3)超市承担诉讼费。

本案中,职业打假人没有找食用油的生产厂家,而是找超市索赔,这是精挑细选的结果。

对于食品企业来说,超市是最重要的流通渠道之一。没有超市,食用油企业几乎不可能成功立足市场。超市和厂家是紧密的利益相关者,也要和职业打假人打交道。超市的谈判能力和专业能力普遍弱于厂家。选择超市起诉要求赔偿,正是“攻其不备,救其不死”。

方法二:选择法律法规盲区,和厂家打疲劳战。

职业打假人张某在某超市购买某品牌食用(植物)调和油90余瓶,购买后直接向当地食药监部门举报:认为食用调和油未标明成品中各成分添加量,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要求超市赔偿其货款及相关费用10倍。

手段三:挑词,索要“巨额”赔偿。

刘某在超市购买了一桶某品牌食用油,后向当地质监部门投诉称,该食用油在外包装标签“营养成分表”一栏标注了“饱和脂肪酸”,但未标注“营养参考值”,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责令被投诉举报企业的产品停止销售,并对投诉人进行奖励;依法责令被投诉举报企业返还货款49.50元,依法赔偿10倍495.00元;判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交通费、打印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 * *共计12365元。

手段四:抓住厂家的疏忽比窦娥更不公正?

有职业打假人举报,北京某超市销售的某品牌食用油未标注质量等级,属于不合格产品。超市和厂家多次和北京某主管部门沟通,告知他们执行的是企业标准。由于企业标准中的质量指标已严于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质量分级在企业标准文本中并未得到落实。

造假违法吗?

在司法工作者眼中,职业打假怎么判?南京六合区法院法官金鑫用了一个词,叫“爱恨两难”。他还说现在执法力度很差,希望职业打假人能弥补执法力度的不足,但这毕竟颠覆了一个正常的价值观。价值取向并不完全是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而往往着眼于让他获得更多补偿的事情。

北京市二中院的数据显示,2015年,食品安全纠纷领域80%以上的诉讼是职业打假人提起的。该院法官李晓波认为,“职业打假人”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多倍赔偿,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在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职业打假人的存在,确实起到了一定的净化市场,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的作用。

2014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其中明确,发生食品药品质量纠纷,生产者、销售者以“知假买假”为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虽然司法解释使用了“购买者”而非“消费者”,并且该规则的适用范围仅限于食品药品领域。但这对于职业打假人来说,仍然是一个“好消息”。

青岛职业打假人王先生认为,这个行业之所以有争议,是因为它伤害了一些无良商家,而这种伤害是合法的,至少不违法。不是这个行业做的人,而是两个方面:商家是否诚信经营,职能部门是否负责监管。如果这两个方面都做到了,这个行业就根本不存在了。

争议归争议,职业打假的队伍还在壮大。王先生算是青岛较早的职业打假人。他说,这个群体现在在青岛已经小有规模。2002年可能没有10人。现在知道他们名字的有几十个,他不知道的恐怕有几百个。其实这个行业大部分都是个人自己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