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商标权的所有者是谁?

软件版权所有者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和公民。

一般来说,软件版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软件开发者通常是指进行实际组织和开发工作,提供工作条件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也可以是依靠自身条件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公民。

1.合作开发:开发者共享(合同、协议除外)。

(1)可分:独享权利;行使不得侵犯整体版权;

(2)不可分割:开发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权利。

2.委托开发: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限定合同,权利属于开发商(受托人);上级机关或政府交办的任务,也按同样情况办理。

软件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单位。

软件版权使用许可

1,许可证

因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一种无形财产,可以被大多数人同时占有。在法律上,“一物一权”原则体现了知识产权领域的使用许可。

所谓软件许可,是指软件所有者和软件使用者之间通过协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该协议,用户不拥有所有权,但可以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以约定的方式使用软件产品。

软件许可不同于软件权利转让,不存在著作权的转让或著作权人的变更。

2.许可证类型

根据许可使用所授予的使用权和排他性的不同,可分为三种类型:

(1)独占使用许可:权利人通过书面合同授权,被许可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和时间确定排他性。权利人不得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也不得自行使用软件;

(2)独占许可:权利人通过书面合同对软件进行授权,被许可人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条件和时间确定排他性。权利人不得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权利人可以自己使用软件;

(3)一般使用许可:权利人以书面合同方式授权,被许可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时间确定排他性。权利人可以将软件使用权授予第三方,权利人也可以自己使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