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电子商务

答案:CCCBD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交易,发生在开放的网络上。

EDI:是一种国际性的计算机对计算机的通信,其核心是估算所处理业务的数据格式的统一标准。其基本内容包括:1数据、信号传输、计算机系统间连接的统一标准。

网络营销:作为网络营销整体营销活动的组成部分,是指利用互联网发现、满足和创造客户需求而开展的市场开发、产品创新、价格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

物流: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货物从供应地到收货地准确、及时、安全、保质保量、门到门的合理化服务模式和先进的服务流程。物流随着商品生产的出现而出现,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发展,所以物流是一项古老的传统经济活动。

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是指电子交易各方(包括消费者、制造商和金融机构)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动。主要包括电子货币、电子信用卡和电子支票。

供应链管理:“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造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将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

加密:是通过特殊的算法改变原始信息数据,使得未经授权的用户即使得到了加密的信息,仍然因为不知道解密方法而无法理解信息的内容。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强加密的使用开始从政府秘密机构扩展到公共领域,现在已经成为保护许多广泛使用的系统的方法,如互联网电子商务、移动电话网络和银行自动取款机。

ERP:企业资源计划的缩写。ERP是集物质资源管理(物流)、人力资源管理(人流)、财务资源管理(资金流)、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流)于一体的企业管理软件。它将包括客户端/服务架构,使用图形用户界面,并通过使用开放系统。除了现有的标准功能,它还包括其他功能,如质量、流程操作管理和调整报告。

电子商务的特点:(1)效率高;(2)便利性;(3)安全性;(4)整合;(5)可扩展性;(6)协调

网上支付有哪些支付模式:1 moset模式对于商家:不需要使用电子钱包。持卡人和商家通过SSL协议连接。当持卡人确认购买时,商家服务器接受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然后商家服务器将其提交给可以处理moset的充实的服务器。2无证书set模式:持卡人必须使用电子钱包进行网上交易,但不需要向CA中心申请持卡人证书。在网上交易之前,需要在电子钱包软件中添加一个无证书账户。包括信用卡号和信用卡有效期。3成套模式:set是互联网上一种安全可靠的支付手段。所有集合成员都可以互操作。所有各方都必须拥有由可信的CA签署的有效证书。持卡人需要电子钱包软件来处理set支付。简单ssl模式:持卡人通过SSL链接与商户通信,持卡人将订单和信用卡支付信息发送给商户。商家将信用卡信息转换成ISO8583报文,用软件模拟POS的功能,发送到支付网关进行支付处理。

电子商务网站的功能有哪些:商品展示功能、在线支付功能、在线客服功能、营销策略、报告分析等。前台可以进行:添加商品、在线支付、在线客服、会员积分、拍卖团购、商品推荐、淘宝同步管理等等。后台可以是:会员维护。商品维护,订单维护,批量操作,积分策略。价格策略,短信群发,邮件通知等等。

物流的主要功能要素有哪些:1。包装功能元素。包括产品的出厂包装,生产过程中的在制品和半成品的包装,物流过程中的换料、分装、再分装等活动。包装活动的管理是根据物流模式和销售要求确定的。2.加载和卸载功能元件。包括运输、储存、包装、配送加工等物流活动的衔接活动,以及在仓储中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活动的装卸活动。3.运输功能元件。包括供应和销售物流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生产物流中的管道、传送带等运输工具。4.保留功能元素。包括储存、保管、维护、保养等活动。5.分配处理的功能要素。也称为流通过程中的辅助加工活动。这种加工活动不仅存在于社会流通过程中,也存在于企业内部流通过程中。6.分布函数元素。是物流进入最后阶段,最终完成社会化物流,最终以配送的形式实现资源配置的活动。

7.物流信息的功能要素。包括与上述活动相关的计划、预测、动态信息(运输量、收货、发货和库存)以及相关的成本信息、生产信息和市场信息活动。

电子商务立法原则:1。功能对等。这一原则体现在《示范法》、《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7条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3条中。其基本含义是,当电子单据、票据或其他单据具有与传统纸质单据、票据或其他单据相同的功能时,其法律效力应得到肯定,并在法律上受到平等对待。

2.媒体中立原则。该原则又称“媒介中立原则”,是指法律对交易采用纸质媒介还是电子媒介(或其他媒介)应一视同仁,不应因交易使用的媒介不同而区别对待或赋予不同的法律效力。3.技术中立原则。该原则又称“技术中立原则”,是指法律对电子商务的技术手段一视同仁,不限制或禁止任何技术的使用,在法律效力上不对具体技术区别对待。例如,我国《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最小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电子商务立法只是为电子商务扫除现有障碍,而不是建立新的系统的电子商务法,而是在最小程度上制定新的电子商务法,尽可能将现有法律适用于电子商务。5.程序原则。这一原则与最小程度原则密切相关。由于电子商务法最低原则的要求,各国并不试图制定系统的电子商务法,而是尽力将现有法律适用于电子商务。6.和谐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电子商务立法不仅应与现行立法相协调,还应与国际立法相协调。同时,还应协调电子商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利益关系,如版权保护与合理使用、商标权与域名权的冲突等。,尤其是电商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7.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其内在含义是,除强制性法律规范外,其他条款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制定。8.安全原则。电子商务必须以安全为基础,这不仅需要技术上的安全措施,还需要法律上的安全规范。安全原则要求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交易信息在传输、存储和交换的全过程中不丢失、不泄露、不被窃听、不被截获、不被更改,要求网络和信息保持可靠性、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这一原则也称为开放和兼容原则,是指电子商务立法应对电子商务、签名(字符)、认证、原件、书面形式、数据电文、信息系统等相关领域保持开放和中立的态度。满足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应局限于某一特定形式。10.鼓励、促进和引导原则。通过立法鼓励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较低,应通过立法鼓励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立法应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相关技术开发和技术标准、税收和市场标准等方面鼓励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网络营销中的4C是什么意思?我们不急于制定产品策略,而是专注于客户的需求和欲望。定价策略暂且放在一边,研究客户为满足需求愿意支付的成本,3。忘掉渠道策略,专注于给客户购买产品的便利。4扔掉促销策略,注重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

电子现金支付的工作原理:消费者-(电子现金)→网购-(电子现金)→银行(核对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