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合同有三种类型:通用许可、独占许可和排他许可。各自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

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商标注册人提起诉讼,也可以自行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不予起诉;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一般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注册商标财产权的合法继承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专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商标注册人提起诉讼,也可以自行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不予起诉;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一般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提起诉讼。

扩展数据:

为正确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现就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显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可能误导相关公众的;?

(二)在不同或者不相似的商品上,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的电子商务,容易误导相关公众。

第二条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模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引起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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