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将地理标志申请注册为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是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而不是通常的生产经营者,并且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所标注区域的成员组成。申请人应当附主体资格证书,详细说明其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以表明其有能力监督使用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申请人还应当附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包括使用集体商标的目的、商品质量、使用程序和使用人的权利。

和检查监督制度。

(二)将地理标志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当附主体资格证明,并详细说明其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以表明其具有对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能力。申请人还应当附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包括使用证明商标的目的、商品的具体质量、使用证明商标的条件和程序、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和检查监督制度等。

(3)

申请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还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区域的自然和人文因素的关系,以及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区域的范围。

以上是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