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正式审查?正式评审包括哪些内容?
形式审查是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进行的第一道程序。
形式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申请商标保护的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中国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境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表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名称是否与印章和营业执照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和商标图案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需交付的文件是否齐全,费用是否已缴纳;
6、审查一件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申请日期,编制申请号和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日期为准。经审查,申请手续完备,申请文件按规定填写的,编制申请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补正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要求补正但逾期未补正或者补正逾期的,也将被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形式审查主要分为三部分:申请文件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名/印章是否缺失)、商标图样规范、程序清晰及必要说明审查、分类审查(对所报商品/服务的审查)。根据形式审查的结果,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受理通知、补正通知和驳回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予以初步审查并公告;部分指定商品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或者部分指定商品商标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驳回或者驳回部分指定商品商标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