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商标审查方面的专家?
商标注册申请不存在“根涉”的问题,而是是否“显著”,能够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区别,不容易混淆消费者。
比如你说的“品牌”、“记录”之类的词,用在商品使用上一般意义不大。如果他人已经预先申请了商标,但是在商标上加了卡片或者注释,或者该商标没有显著特征,或者显著特征不强烈,并且在此之后无法与原商标相区别,则该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
因此,要申请商标注册,我们必须做到这些:
1商标设计,使商标具有独特的显著特征,能够与其他商标相区别。
2商标检索,查询以前注册的商标和预先提交的注册商标是否与待提交注册的商标同归于尽,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3.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由于商标注册复审时审查员的主观误解,驳回必须积极申诉,提交驳回复审申请书,对注册商标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