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内部结构

天河分局有12个职能部门(室):

(1)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起草党务综合文件;负责组织党委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理论学习、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务信息;负责干部的招聘、考核、任免、调配、机构设置和人员培训;负责工资、福利、奖惩及员工和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负责指导工商所标准化建设;领导本部门的工人、青年和妇女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办公室

负责分局的行政工作;负责分局的公文处理、综合文件的起草、局务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负责调研、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监察、统计、接待、基建、安全、计生、后勤保障等日常行政事务;负责财产和办公设备的管理。

(3)财务科

负责制定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分局财务收支预决算;负责分局的财务收支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登记和管理。

(4)监督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实施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执法和监督;受理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查处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违法违纪案件。

(5)合同段

组织实施合同法;负责指导辖区内合同的签订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合同纠纷的调解;处理合同验证;负责动产抵押物的登记和管理;监督管理拍卖企业实施的拍卖活动;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以“守合同、重信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创建活动;指导合同管理协会的工作。

(6)商标广告部分

组织实施商标法和广告法;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和监督企业正确使用商标;受理辖区内印刷企业申请《印刷商标单位证书》;查处非法印制商标的行为;根据权限对辖区内的招牌广告和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查处辖区内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7)市场部和牲畜屠宰管理部

根据各类市场登记和年检工作的权限,对辖区内的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经纪人和经纪机构的管理;组织协调市场的专项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类流通管理条例》;负责辖区内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牲畜屠宰厂(场)进行监督管理。

(8)注册组

负责本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的登记、变更和注销登记;负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初审;负责企业登记档案的管理。

(9)监督科

负责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和年检;负责辖区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年检;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10)法规部分

负责分局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分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批;承办分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培训和普法工作。

(11)经济检查部

监督检查本辖区市场经营者的交易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

(12)消费者保护司

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消费者投诉,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指导食品安全流程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