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许可?
问题2:行政许可文书一般包括哪些形式?主要有五类:一是许可证、执照或其他许可证书;二是资格证、资格证或其他合格证书;三是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四是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对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文件。
问题3:行政许可是什么意思?1.《行政许可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什么时候实施?
《行政许可法》已经2003年8月27日NPC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4年7月6日起施行。
第二,为什么要制定行政许可法?
答:《行政许可法》的制定旨在规范和清理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活动中行政许可过多的问题。其目的是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三。什么是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法律审查,允许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比如要创业,必须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
四、哪些行政审批项目不属于行政许可?
答:(1)相关行政机关对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比如市财政部门审批其他部门的资金。人事部审批其他部门的人事管理。这些审批虽然符合行政许可的特征,但并不行使一种社会管理职能,而是针对特定的行政机关,而不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行政机关对直属机构相关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我国很多行政机关大多管理二级机构,管理中少不了行政审批,但这种行政审批是建立在行政机关对这些单位的直接隶属关系上的,不同于行政机关对一般社会事务的管理。因此,这种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比如教育局对下属学校进行相关的行政审批。市卫生局对下属医院实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三)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4)行政机关作为出资人对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这种审批是因为资产的所有权,是所谓“老板权”的行使。是行政机关审批国有资产处置时的所有者代表,不属于行政许可;(5)行政机关的财产权和其他民事权利的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如产权登记、抵押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个人身份证登记、特定事项登记等。这种登记,行政机关不行使行政权力,而是作为第三人出现,起到确认和确认的作用;(6)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不属于行政许可。在专利被授予或者商标被注册之前,申请人已经可以使用该发明、技术或者商标。申请专利和商标注册的目的是国家保护其知识产权不受他人侵犯。
五、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哪些领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答:(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依照法定条件需要批准的特定活动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三)提供公共服务、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职业或者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声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的资格和资质的;(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需要经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5)设立企业或其他组织等。,这需要确定主体资格;(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六、行政许可法规定哪些领域不能设定行政许可?
答:《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得到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可以自行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可以规范和...> & gt
问题4: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些?好像有一般许可和特殊许可,有排他性和非排他性许可,有权力和强制行政许可,也有独立证书许可和文件。你在做什么?
问题五:什么是行政许可,包括哪些内容?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活动的事项,依照法定条件需要批准的;
(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三)提供公共服务并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需要确定具有特殊声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资格和资质;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审批的;
(五)设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这需要确定主体资格;
(六)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能够以下列方式规范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策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得到有效调节;
(三)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可以自行管理;
(四)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事后监督等行政方式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发布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行制定法律或者制定行政法规。
第十五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行政许可。临时性行政许可需要实施满一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对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设定行政许可;不得设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已有的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在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也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第十六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法律、法规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增设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条件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其他违反上位法的条件。
第十七条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问题6:什么是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等形式,授予或者确认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合法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批准、登记五类。
3.行政许可范围的确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活动,依照法定条件需要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三)提供公共服务、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职业或者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声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的资格和资质的;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和技能进行合格鉴定的;
(5)设立企业或其他组织等。,这需要确定主体资格;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4.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主决策;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得到有效调节;
(3)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可以自行管理;
(四)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方式解决。
问题7:哪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涉及下列事项的机关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活动的事项,依照法定条件需要批准的;
(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三)提供公共服务并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需要确定具有特殊声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资格和资质;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审批的;
(五)设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等。,这需要确定主体资格;
(六)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的其他事项。
问题8:行政许可是什么概念?有什么特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授予或者确认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合法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作出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政策适用于行政主体的特定事项,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没有申请,没有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的前提是一般禁止,内容是个别解禁。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解除符合一定条件的行政相对人享有一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一定的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有利于特定人、特定事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在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外在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进行审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5.行政许可是一项基本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式的文件和印章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形式是执照和许可证。
问题9:申请行政许可的途径有哪些?代理权是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代理人主要以行政相对人的名义参与行政程序。律师、社会组织或公民都可以作为代理人。《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因行政事务性质不能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亲自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申请行政许可。通常,申请形式包括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口头申请。是指行政许可申请人通过语言直接向行政主体提出拟从事某项需要行政许可的活动。这种方法简单易操作,不受申请人知识水平的限制,但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不利于日后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所以《行政许可法》并没有直接规定相对人可以这样申请。书面形式。这是行政许可申请中常见的方式。它更加规范和明确,行政许可申请大多是这样做的。但由于书面申请的便利性较差,申请人的知识水平也不平衡,《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有义务向申请人提供标准文本。此外,基于便利原则,《行政许可法》改变了传统做法。并不一定要求申请人亲自将申请材料送到行政机关的办公室。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