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物的物上代位是什么意思?

法律解析:质押代位权是指如果质押物有可能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及质权人的权利,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能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约定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和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