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知识问答
答:198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写着:“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答:2000年6月31日颁布,2006年6月31日实施。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推广实施的是什么?
答:推广普通话,规范汉字。
4.国语是什么?
答: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依据?
答:①广播、电影、电视中使用的词语;
(二)公共* * *场所设施;
3 .标志和广告词;
(四)企业、事业单位的名称;
⑤在中国销售的商品的包装和说明。
6.繁体字和异体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保留或使用?
答:①文物古迹;
②姓氏中的异体字;
书法、篆刻等艺术品3件;
(4)题字、招牌书法;
(五)出版、教学、科研需要的;
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7.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基础教育教学中使用的词语有哪些?
答: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8.什么是普通话?
答:普通话是以北京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本方言,以典型的现代白话文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语方言。
9.什么是规范汉字?
答: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楷体汉字、简化字和继承汉字。
10.国务院规定哪一年、哪一年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答:从1998开始,每年9月的第三周是普通话推广周。
全国普通话推广周的形象代言人是谁?
答: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王。
12.今年的普及周是哪一届?主题是什么?
答:第八届宣传周的主题是“实现畅通沟通,构建和谐社会”。
13.国务院是什么时候决定开展“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的?
答:这是10月6日国务院第1997 134次总理办公会议决定的。
1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是什么?
答:使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15.新时期推广普通话的方针是什么?
答:“大力推广,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16,什么是普通话普及?
答: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工作语言”、“宣传语言”、“交流语言”后,基本普及。
17,哪些岗位要用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
答:教师、公务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剧演员。
18.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三级六级是什么?
答案:甲级,乙级。
二等甲,二等乙
三等甲,三等乙
19.国家推广普通话的目标是什么?
答:2010之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流中的方言障碍基本消除。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具有应用普通话的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行业工作者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了相应的要求。21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交流上没有方言障碍。通过今后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国民素质将有较大提高,普通话的社会应用将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需要,形成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相适应的良好语言环境。
20.如何学习普通话?
答案:①学习一些语音知识;
2仔细琢磨,模仿;
③努力记住一些常用词的正确发音;
(4)随时随地做一颗心甘情愿的心;
⑤反复训练,大胆实践。
21.语言标准化的关键领域是什么?
答:推广普通话的重点是学校和社会相关部门。当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机关的工作语言、宣传语言、社会交往语言时,就基本普及了。
国家规范汉字的重点是:学校教育教学用字,政府机关用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用字,公共场所标牌、宣传标语、广告用字。
22.推广普通话有必要人为消除方言吗?
答:推广普通话不是人为消除方言,主要是消除方言障碍,方便社会交往。推广普通话需要会说方言的公民,也需要会说普通话的公民。而且并不要求公民在所有场合都说普通话,只是在一些正式场合,比如学校、机关、服务场所。在语言发展方面,普通话和方言也处于不断丰富和融合的过程中。方言在语音和词汇上逐渐向普通话靠拢,普通话也在不断从方言中吸收词汇来丰富自己。在推广普通话的同时,方言还会在一定地区、特定区域长期存在。
23.目前社会上有哪些汉字不规范的现象?有什么危害?
答:目前社会上汉字不规范的现象有以下四种表现:书写错别字、使用不规范简化字、使用过时的异体字、监督使用繁体字。这些现象的存在给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教育普及和文化繁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障碍。特别是进入信息时代后,计算机识别汉字要求汉字必须标准化。
24.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者的普通话水平要求。
答:国家和省级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应达到甲级,其他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不低于乙级,一般教师不低于乙级,汉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甲级,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不低于乙级,国家公务员不低于甲级..为公众服务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三A级;公共服务行业播音员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25.目前学校普及普通话和推广规范汉字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继续坚持普通话的法律地位,贯彻“大力推广、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加大行政管理力度,使普通话在21世纪初的3至5年内基本成为各级学校的教学语言和城市学校的校园语言,师生基本达到规定的普通话水平。
二是继续规范汉字的法律地位和汉字简化方向,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用字的规范化水平。各级各类学校的教科书、教学和环境中使用的汉字,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汉字不规范的软件产品不能进入教学领域,要培养学生写好规范汉字。
第三,继续坚持汉语拼音方案的法律地位,加强和改进小学汉语拼音教学,扩大汉语拼音的使用范围,让学生从小熟练掌握汉语拼音。
第四,努力发挥语文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学生的语言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要完成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的任务,非义务教育阶段要继续巩固提高,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素质。
26.汉字的主要规范和标准是什么?
答:1955发布的第一个异体字列表。
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
1976 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修订《中国人民汉语拼音方案》。
1977年7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了《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汉字表》。
1983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出版局发布的《统一汉字部首表》。
1986 10国家语委发布的简化字汇总。
1987年3月,国家语委、中国地名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
1988 1现代汉字常用字表公布。
1988年3月,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发布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国家教委、国家语委7月发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88。
3月1990国家语委、国家新闻出版署修订发布标点符号用法。
此外,还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近20项国家标准。
27.把汉字规范为官方用字意味着什么?
答:以规范汉字为正式用字,是指国家的一切公文、印章、标志、标牌、名片都要依法使用规范汉字。
2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称“公共* * *服务行业”主要指哪些行业?
答:主要指:商业、邮电、文化、铁路、交通、民航、旅游、银行、保险、医院等行业。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者在工作中应当规范汉字作为服务用字,提倡使用普通话作为服务语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
29、公共* * *服务行业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答:公文、公章、铭牌、票据、报表、标志、标牌、手册、电子屏幕、广告、宣传品、公共设施的标牌和公共服务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名称,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如需添加拼音,应写在规范汉字下方,拼音的拼写应符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规定。
3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指的公共设施是什么?
答:公共设施包括:山、河等地名,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姓名,道路、街道、车站、建筑物、名胜古迹、纪念碑、旅游地标和企事业单位名称。
31.国家推广规范汉字,繁体字和异体字应该废除还是淘汰?
答:汉字的规范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推广规范汉字的目的不是废除或消除繁体字和异体字,也不是要求所有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繁体字和异体字的使用。这是中国使用繁简字的一贯政策。
32、我国现行法律对语言文字使用的内容有什么规定?
答:在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对商标广告、商品名称、店堂告示、广播影视、出版物、计算机网络等内容都有详细规定。
33.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应当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教科书,有条件的,应当用少数民族文字授课;小学或中学高年级开设汉语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干部互相学习。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要在学习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汉语是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教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在教育教学和各项活动中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师范学校应当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主要招收少数民族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也可以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第八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事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应当填写全国通用的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决定同时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或者选择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34、如何进行语言的管理?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监督规定如下:管理权限划分原则是国务院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统筹管理,行业管理和地区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语言文字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国家语言文字主管部门来管理是不够的。有关部门一定要各司其职,各方面结合,狠抓* *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国家和地方语言文字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执法部门,负责并监督该法的实施。
3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广播影视用字有哪些规定?
答:广播电台、电视台要为全社会宣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出表率。广播电影电视应当使用符合普通话语音、词汇和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应该避免发音错误。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应以1985颁布的《普通话异读词读音表》为准,普通话广播中不得夹杂方言和外语。在电影和电视剧中扮演主角的演员一般都要说普通话。如果因为剧情需要用一些方言,就不要用太多。应该控制使用方言的电影和电视剧的数量。广播影视中的外来词也要用普通话音译,外国的地名也要用普通话音译。
印制的厂名、站名、制作单位名称和栏目名称、片名、字幕、演职员表、广告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影视屏幕的繁体字、简化字、淘汰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都不应使用。错误应该被消除。简化字以1986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汇总为准。如需添加拼音,应写在规范汉字下方。使用拼音应当拼写正确,拼音的拼写应当符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规定。
36.国家对广告用词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8 65438+10月15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清晰准确,用字规范标准,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广告需要使用汉语拼音的,应当正确规范,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广告中数字和标点符号的使用和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报刊和有关规定;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社会产生误导和不良影响;注册商标的定型文字、文物古迹的原始文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名称的文字等。出现在广告中的,应当与原形式一致,不得引人误解;创意广告中需要使用的手写字、艺术字、异体字、古体字,应当易于识别,不得产生误导。
37、中国的语言文字立法主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主要解决三大问题:
第一,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语种的国家,有56个民族,近百种语言,30种现行文字。处理好语言文字问题,对于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行的语言文字都是地位平等的,只是通用范围不同,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地区通用语言文字两个层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当地语言文字。
第二,以法律形式确定公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权利和部分行业从业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义务。
第三,管理语言文字的社交应用。
3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体现了哪些语言政策?
答:主要体现在以下语言政策上:
(1)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2)国家语言政策:各民族语言平等存在,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歧视;各民族都有学习、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国家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不是为了限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在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3)关于方言的政策:方言是客观存在的,有自己的使用价值。全国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方言在某个领域或某个特定地区会长期存在。推广普通话要求方言区的人们在说自己方言的基础上学习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便在公共交际场合使用。
(4)关于繁体字的政策:繁体字有其使用领域和价值。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求繁体字和异体字不能在所有场合使用,而是要求繁体字和异体字的使用要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3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管理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的哪些方面?
答:主要管理语言文字使用中的政府行为和大众传媒、公共场合使用的文字,即管理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公共设施、信息技术产品、招牌、广告、企事业单位名称以及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和说明。
4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后,说话不规范、书写不规范是否违法?
答:不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干预个人使用该语言文字,只管理公务、教育教学、宣传和公共服务中使用的文字,以及公共设施、信息技术产品、招牌、广告、企事业单位的名称和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中使用的文字。其中对部分员工的普通话水平有一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