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负责什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和实施提高整体质量水平、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的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三)按规定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承担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责任。
(五)依法承担监管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包括网络商品等虚拟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的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带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承担酒类市场监管职责;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按规定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调查食品安全案件。
(七)承担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责任。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
(八)实施质量振兴计划,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推进重大工程装备质量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和管理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
(九)承担产品和商品质量监督责任;管理产品和商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检验、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依法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的仲裁、检验和鉴定
(十)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
(十一)承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监督拍卖。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规范和监督商品数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计量检定机构、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等依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