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一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其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被称为“反向假冒”。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项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向供货方说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需要销售者的主观认识。4.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侵权是商标侵权,包括“制造”和“销售”。5.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