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法律分析: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该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或者任何人认为其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三十二条的,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