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3500元运费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只要符合法律,起诉费375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19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由被诉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下列比例分期支付:65,438+0。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支付50元;2.超过654.38+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支付;3.超过654.38+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次缴纳;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6 .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次缴纳;8 .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9 .超过654.38+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赔付: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