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宣誓应该怎么处理?

美国商标另一个麻烦的地方是,大部分国家都需要在注册后10年期满前续展商标,但不像美国,除了在10年期满前续展外,还需要在第5-6年和第9-10年宣誓。

1,第八条用誓或者第71条用誓。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注册人在注册后的第5-6年,即第5年或第6年的整年内进行使用宣誓,声明商标将继续在业务上、在指定的商品/服务上使用,或者注册人因其他特殊原因未使用该商标,这种不使用并不意味着放弃该商标。否则,在注册公布之日起第六年期满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取消该商标的注册。

2.第15条使用宣誓。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15条规定,商标注册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连续五年在美国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无可争辩的权利。宣誓成功后,任何第三方都不能再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由,要求美国上诉法庭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3.继续

美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从注册之日算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六个月内,商标所有人可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交使用声明,即上述9-10年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