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
& lt!-end->;周口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并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审批注册单位名称,审批、发放有关证照,实施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和监督市场竞争,监督管理直销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和监督市场交易,组织和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化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和监督经济经纪人和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组织和监督广告及广告经营活动。
(九)依法监督管理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十)依法组织、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
(十一)承办同级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