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退掉标签的鞋子吗?

法律分析:鞋签拆了就不能换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过期、变质的商品;

(四)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七)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

(八)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