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不正当竞争严重吗?
对不正当竞争的起诉是严肃的。
法律分析
一个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的损害,属于侵权行为。当受害人起诉要求赔偿时,可以提起侵权诉讼,属于不正当竞争1和混淆。混淆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各种虚假方式对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作出虚假的表示、说明或者承诺,或者不当使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宣传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导致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扰乱市场秩序。2、虚假宣传,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等方法,对产品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3、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的相关人员或者其他能够影响交易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4.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已被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的劳动成果。商业秘密权是权利人拥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侵犯商业秘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5.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受到不正当竞争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的规定,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给予权利人500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