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利要求书怎么写?
发布日期:2005年4月6日,浏览人数:13362。
专利权利要求是申请文件的核心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对其发明创造进行保护并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写好一份直接关系到申请人利益的权利要求书是非常重要的。
(1)索赔一般要求
A.手册中描述的所有新技术特征都应简要、清晰、完整地列出。否则,专利保护的范围将会缩小。说明书中没有涉及的内容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 .权利要求中使用的技术术语和术语应与说明书中的术语和术语一致。权利要求书可以包含化学式和数学公式,但不包含插图。除非绝对必要,否则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权利要求书不得以“说明书所述”或“如图3所示”的方式撰写。为了清楚起见,权利要求可以引用设备部件的名称和参考号。
C.一个主张要用一句话表达,中间用逗号和停顿,不能用分号和句号。强调其意义的不可分割性和独立性。
d .权利要求只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用途和功能。
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指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并且包含一些新的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必须在独立权利要求或先前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后。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一件属于总的发明构思并符合共同申请要求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
每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几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其从属权利要求。
(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
A.独立索赔号。1可以不写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直接写在权利要求的顶部,其从属权利要求自上而下依次排列。有两个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应当在每个独立权利要求之后写明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
b .独立索赔分为两部分:
前言: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的名称以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必要技术特征和现有技术;
特征部分:陈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在前言后立即用“以……为特征”或类似术语与上述内容联系起来。
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都限定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c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为两部分:
引用部分:注明引用的权利要求号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题名称。比如“根据索赔1……”。
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进一步限定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还应与“以……为特征”联系起来。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只能引用排名第一的权利要求。同时引用两个以上权利要求时,只允许用“或”连接。比如“根据权利要求1或2……”。这种主张被称为多重主张。一个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个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对象。
D.同样构思的两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共同申请,因此可以有两项独立的权利要求。这时要确定一项为主,另一项作为第一项债权排在后面,成为与第一项独立债权平行的具有独立法律意义的债权。例如,产品发明和用于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发明可以共同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产品通常被视为第一独立权利要求,方法被视为第二独立权利要求。
(3)索赔书写中的常见错误
A.纯功能需求是极其有益的,这是初学者的常见错误。一般情况下,产品必须使用结构性声明,方法必须使用步骤或条件性声明,不能使用功能性或混合声明。这种写法容易超出说明书的范围,扩大保护范围。
B.对于一般的改进发明,不区分前言和特征部分。本质是与现有技术没有明确的界限。
C.在独立权利要求中,有多个前言和多个特征部分。这种情况下,写作要求不明确。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只能有一个前言部分和一个特征部分。
d .从属权利要求中没有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或者引用部分的引用有误。
E.使用了不准确和不清楚的词语。如“等”、“高”、“强”、“弱”、“性能好”、“最好”等。
F.该主张没有说明书的支持。即权利要求书中所写的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没有相应的文字记载,或者没有明确完整的说明。
(4)撰写好索赔的一般方法
A.详细分析发明或实用新型。分析内容包括是产品发明还是方法发明,实用新型只能是产品发明,确定技术领域,研究技术方案,分析技术特征。最重要的是彻底分析技术方案和所有技术特征。
B.做好检索或查新工作,特别是申请发明专利时,要检查是否有相同的发明,是否具有先进性。
C.仔细研究相关文件的所有技术特征,特别是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有关的技术特征,特别注意分析。
D.多写几个方案,反复比较。同样的发明可以写出多种权利要求,但要满足法律和天津的要求并妥善保护申请人的利益并不容易。多写几个方案,有利于在反复比较的过程中确定一个正确合理的方案。最后,对第一作者来说,将明确的权利要求与书面的说明书进行比较,并仔细检查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特别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