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南朝问题
为什么要设立华侨县?当时大量难民南下,往往集中在某一地区。所以他们到了南方,可以通过在原籍建立侨州或郡县的方式,迅速管理这些难民,以免引起动乱。尤其是北方的贵族家庭,他们往往气势汹汹地向南方进发,沿途带着自己的人、山歌、佃户和投靠的人。对于汉族来说,“大地的希望已经成为他们习惯上的商标”[1],他们在心理上并不能马上接受背离祖籍的事实,也就是所谓的“有难之人必说:人各有桑,风俗有南北。”.....君子有土气之韵”[2]。所以这种保留原有州县名称的方法满足了他们的心理。而且华侨县的设立,很可能是出于统治者快速收复北方土壤的梦想。
东晋谯周县主要有四个中心区:淮南区、江南区、汉水流域、宜州区[3];基本上是少数难民集中的地区。但是这些华侨县县的设定很混乱。“地理不平,其详难举。其实是由于突然改名,反复分疆土,或一郡分四五,四五中有强攥,不好学。”[4]之所以变成这样,主要是因为这些县的托管性质,即没有实际的地理范围(实土)。皇帝任命的管理人员只管理流民,这些人居住在南方的郡县。这样,这些侨县极不稳定(统治者经常改变某个侨县的治理范围),实际操作起来非常混乱,与原有的县相冲突。“郡守为长官,职位无常,或在台任职,或取官职”[5]。而且华侨县县多,令人目不暇接。从建议[6]“今贫瘠小县县并,五千户以下者,不为县,一千户以下者,不为县”来看,当时极有可能有数百户甚至数十户称为一县,县县之多可想而知!
在侨县建立之初,这一制度对稳定流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为侨县的流民可以享受一些优惠待遇。太元年,太守范宁曰:“今宜立正政,以土分民户,明考科目,修鲁武之法。.....君子有土气之慨,小人有服之忧。”据此推断,在土崩之前,侨乡郡县的流民很可能不用承担徭役,不交租税或交租税很少。这样宽容的政策,对北方人民极具吸引力。其实东晋初期的税收政策,理论上真的很轻。五年六月,东晋成了咸和帝,龙和二年,税降为两升,比曹魏还轻,比西晋还轻。再加上南方相对稳定,北方人大量南下。
华侨县县毕竟是治标不治本,这样混乱的局面不可能是长久之计。所以,一旦难民安顿下来,安心生产,如何处理这些侨县县就摆在了我们面前。东晋统治者采用“破土”的方法。以下是难民潮次数与实施土断的对比表:(据王《魏晋南北朝史》)
北方难民的南迁
土端
西晋永嘉元年=公元307年。
司马睿移至镇江以东,难民渡江。
东晋泰兴四年= 321年。
东晋时,黄河以南、淮水以北地区失守,流民渡河。
1,东晋咸和帝=公元326-334年。
2.东晋咸宁七年= 341年。
东晋永和五年=公元349年。
桓温出兵关中,流民南下。
3.东晋兴宁二年丧=公元364年——耿旭制。
太原八年,东晋孝武帝=公元383年。
在水边,难民过河。
4.东晋安艺兮八年九年= 412-413。
东晋艺兮十二年=公元416年。
刘裕北伐,流民南渡
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
北魏南侵,流民渡江。
5.宋孝武帝元年=公元457年。
宋明太史帝第二年=公元466年。
失淮北四州、豫州淮西之地,流民南渡。
6.宋后废除元徽元年=公元473年。
7.齐皇帝成立三年= 481年的朴。
8.梁武帝孝严田健元年=公元502年。
9.陈文帝天加元年=公元560年。
从表中可以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每一次难民潮,近二三十年几乎都会有一次土崩瓦解。两三代过去了,北方来的流民早已“定居土”,“山岗、山脊、坟茔、柏树都已成行”。是时候把这些难民纳入正常的“户与人的编制”了。有些学者过分强调削地是为了剥削,这是不必要的。从国家管理的角度来说,也需要进行切地,把人纳入正常户籍。
每次破土的情况不一样,也能看出破土的目的和效果。
其实土端最早的尝试是在西晋太康年间。魏官、司马亮、李忠都上书恢复乡村选举。他们认为曹魏氏的“九品”制是一时之策,“使天下观望,唯地方为重,人弃德而轻忽事业,争多少是尖刀末,伤风俗”,故应恢复乡村讨论。但由于“人的迁徙”,流民仍在家乡,所以要实行“地断”:“决定在府以下,以住为正,无客则远家。”这样就可以“杀邻同乡,皆在市,在县,即长寿,废正九品之制,以扬善进才,各由乡议。”可见,土端最初的意义是将移民纳入所在之地,目的是便于恢复农村选举选官的制度,以“保民育,明风俗政,文法结合”,希望打破贵族家庭的垄断,稳定民心,为国家选出真正贤能之人。但是,这个建议最终没有被采纳。原因是魏晋时期“上层无贫,下层无权”的政治局面,王权也依赖于贵族家庭,国家局势动荡,实现热烈的“乡村讨论”的土壤不复存在。[7]
东晋南朝的破土制度始于东晋咸和帝年间。《陈数》只载:“康,回丞相,咸中土破,故为长城人。”万先生以咸和二年为中考,取消白卷,全部“画一”归入黄卷——《晋书》。[8]
第二次破土是在咸康七年:“夏四月,丁卯...实际上是一个家庭,所有的王子和王子都在土地休息。”胡三省晋城咸康七年的《资治通鉴》记载:“当时太子庶人从北方来,侨居河左。今天都是以土著为主,也是白人。白人国籍,户口;宋、齐下有黄书。”在此,一般学者赞同的说法,即《黄白纪》以不同颜色记载户籍信息,分别代表南方土著和北方移民。但经过详细考证,高敏先生认为,白己并不是把移民的户籍公布在白纸上以示与土著的区别,而是指作为断地对象的空户籍——不纳税。在这里,他认为:“白”是空幻的,“白”对应的是“实户”;断地的目的或实质是“侨户本土化,无税户服务调整,空户实户化”。[9]高敏对土端和白芨本质的分析是好的。但他的论点故意绕过了黄与白的表面区别,过分强调了“白”的“假”意,可能不妥。范宁说:“圣王造制,无黄白之别。”可见不仅黄基和白基对应,黄基和白基也对应。如果把黄皮书理解为“黄皮书”或者用黄皮书[10]注册的账号版本,那么“白皮书”很可能就是用白纸注册的账号版本。其实质恰恰是为了区别于“黄基”,表达海外华人的人口。因此,我同意胡三省的观点,白人民族的本质是不言而喻的。
这个土断层的背景值得关注。东晋18年称帝,这一次的土崩是在他死前一年进行的。这些年,南方天灾人祸不断。水灾、大旱、地震等天灾对生产不利,人祸更具破坏性:咸和元年十二月,苏军随祖岳造反,入侵建康,在固戍、芜湖作战,放火抢劫,“民哀震动城”,直到咸和四年,却“战后,宫室灰飞烟灭”,只好重修。当时调租可能不重(见上),但民生萧条,为了建宫,徭役不应轻。五年九月,“建新宫,建花园城”,“几天就完成一个孩子的辛苦”,七年十二月迁入新宫。另外,不管是叛军还是压迫者,为他们而战的人都是普通人,兵役永远不会轻。其实这个问题很严重。“算上军税米,悬在空中的石头有五十多万。”这种情况下,破土时统治者的意图很明显。如果将白种人并入黄种人,这些难民就不能再享受不调剂、不服役的待遇,这样政府的收入就有了保障(更广泛的税源),也更方便“召役”。[11]
第三次破土是在爱兴宁二年:“三月,人广读之时,法严禁之,谓之耿旭制”。这一次屠段最出名,大概是因为桓温主持,雷厉风行,司马宣又破了禁令。这一次,严禁贵族家庭藏匿自由难民。司马宣极力隐藏五户人家,结果被“收买廷尉”的桓温识破。在此基础上,王先生认为的土壤已经进行了彻底的破碎。[12]我觉得情况没那么乐观。因为司马宣是“中书侍郎”,也就是说政府没有办法禁止世家大族的这种藏匿行为。即使有暂时的效果,但他们的依赖人口在增加也是不争的事实。[13]另一方面,在这样的执法力度下,还有人依附于世家大族,说明政府的盘剥其实比世家大族更重(即使政策上不重)。其实政府的盘剥真的很重。据范宁介绍,人大十六届被划为全日制学生,十三届被划为半日制学生。原来分别是十九和十五;十三还是个孩子。辛苦如此之重,百姓不惜“罚残脱发”,“儿女不再养,寡妇不敢嫁。”这样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依附于贵族家庭。大部分难民南下有两个目的:一是财物在战争中被毁;二是受不了北方苛刻的剥削。因此,元帝早年的政策(如免税)非常有吸引力。南下破土后有两条出路:一是依附大家庭,二是自己种地,成家立业。都是被剥削的,要么被大家族剥削,要么被政府剥削,就看哪个生活更好了。政策初期,很多人应该会选择后者,但随着征地和税收的加重,选择前者的人只会越来越多。[14]
虽然土地休耕被刘裕称为“富可敌国”,政府一时获利,但长期效果并不理想。10年后仍是“浪费钱财,国库空虚。”随着流民的不断南迁,侨县县的处理情况并不显著,依然是“下官化为老板,复职无极限”,“拖民、设学、物迁,人人换地、文书图书,存款人少”。
第四次土壤破裂是在伊Xi时期。《宋书·武帝纪中》:“地按界破,非是例外,只有徐、燕、青三州居金陵。流诸住郡郡,多并省。”土破由刘裕主持,说“凡税役皆要调整,以见户为宜。”从“所有不被军国主义者资助,靠看守屠戮获利的人,除了现在的一切”来看,执法力度也比较大。但是,为什么“徐、燕、青皆居金陵,无一例外”呢?之前三次土崩都没有这种情况。南朝宋孝武帝孝宗元年“岁,南徐州侨始租”,但梁武帝田健元年,仍要“破南徐州侨郡”。为什么这个地方如此特别?从兴宁到艺兮的30多年发生了什么变化让这个地方如此特别?
据宋《周树郡志》记载,金陵郡位于吴郡以西的无锡,即今天的常州、镇江一带。三国时在吴设毗陵殿农都督。东晋泰兴帝初年“郡、丹徒郡治京口”,后改地方为丹徒。京口和丹徒都在镇江附近。这属于扬州,八年宋文帝元甲属于南徐。而南徐州之前是华侨州县,并没有“真正的土地”。到了才“割扬州金陵,兖州九郡华侨归燕”,而在此之前,其侨居范围和名称都有较大变化。在大地震之前,徐州在江南和江北的范围内,包括金陵。兖州也是。晋城皇帝的华侨定居在中国南方的兖州,并把他们送到京口。南青州辖广陵(今扬州),还涉及金陵郡。也就是说镇江附近没有土崩瓦解。
金陵县有很多华侨聚居的县,“包括南东海、南兰陵、南东关、南彭城等20多个县”[15]。也有很多北方贵族家庭靠华侨在此定居。京口有很多大家族。《晋书·刁解传》附《隗嚣传》称渤海刁氏“平实富庶,奴才殷实节俭,为京口蛀虫”,而没落之家“随母居京口”,儒生徐承志“属永嘉之乱”,于是与乡民臧昆等人领子女拜会千余士。再加上此地是传统的江南各民族杂居之地,所以政权非常强大,可以说是王朝政权的基石。所以这里的利益应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因为土破的内容,所以这里包车也就不难理解了。
更重要的是,它也是一个军事据点。京口附近是荆、杨斗争和一方晋升的重要基地。特别是过去30多年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北府兵的大本营也在这里。“元初,谢玄北镇广陵,...鼓起更大的勇气,与何谦一起被囚禁在东海、琅琊的诸葛侃、乐安的、东平的刘轨、西河的和的吴中等人。,与孟晓一起选择。宣随狱从军,率精锐为前锋,百战百胜。号码是“北府兵”。“北服”就是京口。[16]可见“北府兵多来自徐、燕、清诸国”[17]。此外,历届北府兵统治者,如谢玄、王恭、刘牢之、刘裕等,都曾掌管京口镇。与军事有关的材料、人力等。也来自这里。如谢玄任建武将军、兖州刺史、广陵盟主、江北军政监时,就“上书法宣致三国”。[18]可想而知,这里是北府兵的腹地,应该是控制最好的地方,也是统治者最了解的地方。统治者为了保证其稳定,也不愿意大做文章来破地。更何况当时刘裕是扬州的牧羊人。如果他指示各地破土,他那些世家大族聚集的金陵地区就很难办了。他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直到文帝统治相对稳定,朝廷才有精力和财力进行这方面的改革。在这期间以及接下来的一年里,政府合并了很多华侨县,原本混乱的局面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此基础上,许多华侨县也拥有了真正的土地。但所谓的“南徐州外籍人士租金”到底到什么程度,也值得思考。后来又出了几部土破,但都没有前几部出名。
另一方面,东晋南朝统治者对流民的政策是:设置侨郡、县是必要的,在不稳定的情况下管理流民是有效的;一段时间后跟进土破的制度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但是,某种程度上,这种制度是杀鹅取卵的做法。因为一方面强制难民入籍,另一方面入籍后发生的事情又不能保证他们留在国内。虽然取得了暂时的利益,但从长远来看,只会让人民不堪重负,人口减少。因此,为了保证稳定的税收来源,我们必须轻佻,鼓励生产。而这必须有稳定来保证。然而不幸的是,魏晋南北朝恰好是中国古代最混乱的时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