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法律解析: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是指担保人(银行、保险机构或专业担保公司)在承包人申请下,根据劳动合同或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保证向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人员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以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及时支付。
法律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建设单位按照下列标准交存农民工工资:
(1)工程合同价款不足100元(不含1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5%预存;工程合同价款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含654.38+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预付定金;工程合同价款在200万元至500万元(含2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3%预存;工程合同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的2%预存;
(二)上年未完的在建工程,施工企业按剩余工程量和相应比例缴存;
(3)对于已发包或未发包的工程,预留工程合同价款的8%。
第十三条已交存工资保证金的建筑施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确实无法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动用企业的工资保证金进行支付,建筑施工企业自动用之日起10日内按已用金额的200%执行。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且数额超过专用账户存储的工资保证金数额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动用该企业的工资保证金进行支付,并会同建设、公安等行政部门强制企业补足差额。施工企业应当自使用之日起10日内按使用金额的200%补足工资保证金。